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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者:xdnet_admin 发布时间:2016-11-25

岐山县农业局

  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农业系统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农村农业工作会议和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断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局制定了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岐山县农业局

2016年3月31日

 

 

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6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巩固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16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省市县农村农业工作会议和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监管和生产“两手抓”“两手硬”,突出夯实监管责任,大力提升监管能力,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切实优化监管氛围,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一、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一)深化创建活动。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以监管能力建设、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检验检测、质量安全执法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镇村、规范化镇监管站、放心农产品生产基地、示范农资经营门店等创建活动。制定考核办法,明确创建内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促使镇监管站、村级监管队伍和生产基地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二)提升创建水平。加强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开展宣传培训,争取政策支持,营造创建良好氛围。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全程监管,创新制度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努力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建立、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的目标,力争年内创建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将我县打造成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先行示范样板区。

二、推行社会共治共管

(三)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县政府与各镇政府签订责任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县镇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守土有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各镇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加强绩效管理,明确年度任务,制定《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细则》,细化考核指标,发挥考核导向激励作用。

(四)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技术推广、日常巡查等工作,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规范自律生产经营行为,树立诚信意识。落实生产经营主体产地管理、投入品管控、生产记录、包装标识、进货查验、质量追溯等制度,严把质量安全关口。

(五)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度。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结果、行政处罚等信息,对公众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敏感问题进行针对性的科普解读。强化公众参与度,组织消费者、媒体走进生产基地、检测机构,亲身感受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树立消费信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业局主题日活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宣传,广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

(六)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易学易懂、便于操作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促进标准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

(七)加快发展“三品一标”。大力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全面完成“三品一标”认证任务。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宣传和培育,树立一批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地域品牌。强化证后监管,做好无公害农产品年检工作。加大获证产品抽检力度,规范标志使用,维护好“三品一标”公信力和品牌形象,用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引领和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八)抓好规范化建设。支持县农检站开展“双认证”工作,尽快形成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各镇监管站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部、省统一标准明确建设内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强镇监管站条件能力建设,探索建立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镇级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培训,加强管理指导,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管、抽检速测、宣传指导、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建立协调有力、职责明晰、运行高效的监管机制。

(九)提高人员队伍能力。抓好基层监管、检测人员和无公害内检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检测技能。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积极参与全市大比武活动。

(十)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依托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努力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贯通检测、认证、预警、评估、执法、追溯、标准等全要素,不断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大农产品质量追溯力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人员培训,指导督促种植业生产基地、企业完善追溯管理,力争全县80%以上基地、企业纳入质量追溯系统平台。

(十一)推行产地证明管理。积极宣传落实《陕西省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办法》,引导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申请备案,指导做好农产品产地证明开具、使用、查验等相关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实现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衔接。

五、强化风险监测预警

(十二)持续开展例行监测。制定岐山县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明确监测重点和方式。依托各级检测机构以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产地环境为重点开展监测,扩大监督抽检范围和频次,全年仪器检测样品80个以上,速测样品6000个以上,全面掌握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科学监管提供依据。

(十三)强化风险防控。积极开展主要农产品风险分析,强化重要节庆时间专项检查和抽检,加大舆情监测和研判力度。组织中高级职称种养殖技术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农产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和新闻媒体,开展大型科普宣传。针对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健全应对机制,细化完善舆情监测和应急预案。对突发问题,做到及时依法稳妥处置,努力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加强执法监管

(十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消除重大风险隐患。以问题为导向,每季度按整治类别,分行业开展巡查督导。禁限用农药整治,要针对豇豆、芹菜、韭菜、菜心等品种,集中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违规使用问题。兽用抗菌药整治,重点解决违规使用抗生素问题,严格控制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按要求执行休药期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抗生素行为。

(十五)扎实开展农资监管。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农资生产经营监管,做好农业投入品源头管理。

(十六)强化日常督导巡查。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开展经常性的生产规范性督导巡查,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档案记录和休药期等制度。

(十七)切实加强案件查办力度。加强检测机构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强化“检打联动”,围绕风险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开展针对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抽查,查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主体。对查处的大案要案,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